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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3人被悬赏!照片、姓名、地址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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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3人被悬赏!照片、姓名、地址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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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港、南安发布悬赏(xuánshǎng)公告

福建省(fújiànshěng)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法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(èrbǎiliùshí)六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(ruògān)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,为维护法律(fǎlǜ)尊严,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,现(xiàn)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。

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(de)(de)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
被执行人:陈秀银,女,1985年8月5日出生,汉族(hànzú),公民身份号码(hàomǎ)35052519850805****,住福建省永春县岵山镇塘龙路(tánglónglù)132号。

涉案标的: 153141.11元及(yuánjí)利息;

悬赏金额(jīné): 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%;

领取条件: 提供本(běn)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(de)被执行人财产线索,使本案债权全部(quánbù)或部分实现,举报的财产必须具有可执行性(kězhíxíngxìng),能够变现;若举报线索有相同的,以最先举报的为准;联合举报的,由联名(liánmíng)举报人均分;举报时间以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。本公告发布后,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,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;

举报时间(shíjiān): 工作日8:00-17:30;

特别提示: 严禁(yánjìn)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
联(lián) 系 人:卢法官;

联系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(chéngzhèn)湖滨路105号;

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0595-23860007。

2025年(nián)6月28日

来源(láiyuán):泉港法院、永春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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